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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展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资源型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光明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拟联合举办“记录美好生活 发现万盛之美”全国摄影大赛。
一、征集主题
记录美好生活 发现万盛之美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光明网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
光明实业总公司
光明日报“阅读公社”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文联)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
重庆黑山谷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重庆恩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三、征集对象
全国所有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四、创作和征集时间
创作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4月30日
征集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30日
五、征集内容
作品必须聚焦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生态旅游、文化体育等方面,能多角度、全方位展现万盛的新成就、新面貌、新气象。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大气开阔,健康向上,感染力强。
六、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作品题材只限万盛经开区范围内,创作时间自本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内,可适当进行艺术加工,但不能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彩色、黑白、单照、组照(4—8幅,以组图形式投稿的作品,请参赛者将图片组合成一张图再投稿,按照1件作品计算)均可,每位作者最多可选送5件作品参赛。作品不得出现作者的标识、标记、水印、姓名、签名等内容。评委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方式:参赛作者必须完整填写作品参赛表(见附件),写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参赛类别、工作单位、邮编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介绍等信息。参赛作品为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小于40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不得小于7M。参赛作者自行将作品和作品参赛表一并压缩打包按照“记录美好生活 发现万盛之美+姓名+电话”的形式命名发至大赛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或光明云投。凡参赛作品资料信息不相符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三)网络投票:2023年4月30日,在光明日报“阅读公社”微信公众号首页开辟本次大赛网络投票专栏。所有参赛作品均在专栏中展示,并接受读者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委会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根据获得票数设置网络人气奖100名。
(四)颁奖及展览:2023年5月上旬,评出特等奖、等级奖、优秀奖、人气奖,所有获等级奖以上作品和人气奖前十名作品将在光明网首页专题页面轮流展示;5月中旬在万盛经开区进行线下展览,并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证书及稿酬。
七、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本人拍摄。
(二)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本人负责。严禁抄袭剽窃转载他人作品,如发现此类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不承担由参赛作者抄袭、剽窃其他人作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主办方有权要求作者提供参赛作品的原始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如不能按要求提供,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在公益宣传、城市形象宣传推广、网站展示、评审展览、出版画册等非商业性活动中使用,重庆黑山谷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在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五)凡获奖后发现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六)已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级别赛事奖项的作品不得参与此次大赛。
(七)为确保大赛公正、公平,本次活动严禁刷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因个人刷票行为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九)主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声明的权利。
八、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件,稿酬10000元。
(二)本次大赛分别按产业发展类、乡村振兴类、城乡建设类、生态旅游类、文化体育类5个类别各设一等奖1件,稿酬5000元/件;各设二等奖2件,稿酬3000元/件;各设三等奖3件,稿酬1000元/件;各设优秀奖10件,稿酬500元/件。
(三)本次大赛共设网络人气奖100件,前10名获奖稿酬500元/件。第11名—第100名获得重庆万盛经开区指定旅游景点免费套票。
上述获奖稿酬须按规定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录美好生活 发现万盛之美”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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